藝點新聞Sky編輯整理
出國買伴手禮要注意!一名女網友近日前往大陸旅遊,搭飛機返台時不慎將「玉米澱粉腸」帶回國,結果遭海關重罰20萬元,對此,該名女網友事後也特別發文,提醒大家「這是一堂我付出很高代價的課,也希望藉由我這次的經驗,讓更多人了解相關法規的重要性」。

(示意圖/Pixabay)
該名女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,日前她從大陸返台,搭機前1日還特別檢查了泡麵、伴手禮等,結果完全忘記行李箱中的「玉米澱粉腸」,結果海關掃描行李時檢查出來,當場因違規攜帶豬肉製品回台灣,被罰款20萬元。
她進一步表示,這完全是自己的疏忽,海關人員也向她說明,「玉米澱粉腸」成分標示中確實有豬肉,因此她沒有爭取檢驗或提起訴訟,直接認錯並繳納罰款。
最後她也提醒其他網友,「入境時務必要再三確認行李內容,不要讓一時的疏忽變成高額罰款」,同時也反省自己的行為,直言「未來會更謹慎檢查行李,也努力改善自己健忘粗心的習慣,不讓相同的錯誤再次發生」。
依據規定,旅客攜帶肉類或加工肉類(含真空包裝)入境時,須向防檢署申報檢疫,如未附輸出國動物檢疫證明書或經防檢署檢疫不合格者,可能面臨罰鍰。
至於禁止攜帶的肉類與加工肉類,包含生鮮、熟、冷凍、冷藏、乾燥的各種肉類(牛、羊、豬、雞、鴨、鵝等),以及加工肉製品(如肉鬆、香腸、臘肉、火腿、肉鬆蛋捲、含肉月餅等)。
若違規攜帶肉製品入境,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以新臺幣1萬元以上、100萬元以下罰鍰;若自非洲豬瘟疫區違規攜帶豬肉製品入境,首次違規將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,再犯者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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