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點新聞Chloe編輯整理
行為不可取!11月28日傍晚6點50分左右,台北市長春路一棟商辦大樓有女子報案,說有一名男子在女廁偷拍,警方隨即派員到現場逮人。

(示意圖/PIXABAY)
警方到場了解係報案人稱女兒遭到林姓男子持手機拍攝如廁畫面,報案人隨即請求附近熱心民眾協助當場留住林男並撥打110報警。
經檢視林男手機內影像,發現其拍攝女童之照片及影像,且包含如廁隱私部位,警方在確認後當場逮捕林男,後續依涉犯刑法妨害性隱私、兒少性剝削等罪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及聲請羈押,案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裁定羈押在案。
中山分局呼籲,民眾遇有偷拍應保持冷靜,隨即大聲呼救及請求協助,並立即通報警方到場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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